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8月4日17:00,如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验收单位联系人员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璐、1388804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