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磷肥副产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年产5000吨六氟磷酸铝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经通过专家函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现将《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磷肥副产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年产5000吨六氟磷酸铝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其附件、附图和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21日17:00,如对《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磷肥副产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年产5000吨六氟磷酸铝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其附件、附图和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请向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员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璐、1388804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