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泵站建设工程(子项目五)—五华区虹山、省二监外围、核桃箐沟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已于2022年3月9日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并且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将《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泵站建设工程(子项目五)—五华区虹山、省二监外围、核桃箐沟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泵站建设工程(子项目五)—五华区虹山、省二监外围、核桃箐沟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泵站建设工程(子项目五)—五华区虹山、省二监外围、核桃箐沟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9日17:00,如对《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泵站建设工程(子项目五)—五华区虹山、省二监外围、核桃箐沟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泵站建设工程(子项目五)—五华区虹山、省二监外围、核桃箐沟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泵站建设工程(子项目五)—五华区虹山、省二监外围、核桃箐沟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相关联系人员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晶晶:13629689269;何璐:13888042675